中海信托成功发行全国首单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

信息来源:中海信托       发布时间:2021-04-22       

碳中和信托新突破

4月21日下午,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信托”)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油发展”)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共同宣布,全国首单以CCER为基础资产的碳中和服务信托——“中海蔚蓝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正式成立。

本次碳中和信托的交易结构为:海油发展将其持有的国家核证碳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CER)作为信托基础资产交由中海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再将其取得的信托受益权,通过信托公司转让信托份额的形式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产业,从而实现以绿生绿、以绿增绿的绿色能源发展路径。中海信托作为上述信托资产的受托人,在向资产持有人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还负责开展碳资产的管理与交易,利用信托制度与资产管理的优势,为碳中和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该项目是中海信托首单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开展的绿色信托业务,在信托基础资产、交易结构设计与资产管理等方面均有特色与创新内涵,为打造绿色资产支持绿色产业的良性循环提供了解决方案。

绿色金融新路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海油”)碳中和规划,中海信托积极围绕碳资产管理、环保项目设施资产证券化、环保产业REITs等进行探索与研究,力求为绿色产业提供包括项目投融资、资产交易、股权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CCER是经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并使用CCER额度,抵消自身的部分碳排放,从而有助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碳中和”的目标。

在全国性碳排放市场建立在即的背景下,中海信托通过科学的交易结构设计,在为资产持有人提前实现CCER价值的同时,兼顾了碳资产未来升值后的利益共享,真正做到了多方共赢。这一产品的成功推出,为未来信托公司开展碳资产管理业务打开了思路,是信托行业回归本源的有益探索。

服务集团新举措

中海信托多年来坚持“服务集团”战略,相继推出加油站财产权信托、供应链金融信托项目,针对产融结合不断探索新形式,推出新举措。
  根据中国海油“十四五”规划、新能源相关专项规划和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中海信托将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围绕服务中国海油,不断提升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创新能力,积极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能源业务布局,落实中国海油绿色低碳战略,通过提供全方位绿色金融服务,提高碳资产使用效率,挖掘碳资产价值,助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绿色金融,资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