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已结清,不给解压不给过户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打印本页]
来信日期:2025年4月7日
信件内容:本人在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贷款购买车辆,在2025年3月3日提前结清,陆金申华以2025年4月2日额外扣款(“名义货价1元钱”)为由未提供解压手续,合同内明确表明提前结清包括(名义货款1元钱),本人积极联系陆金申华,对方不接电话不回信息,400客服电话也无人接听。本人要求立即提供解压手续。
回复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年5月15日
处理情况: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反映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申华”)在您提前结清后,以额外扣款为由未提供车辆解押材料,客服电话无人接听。您要求陆金申华立即提供解押材料。经查,您于2022年3月29日与陆金申华签署了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载明了提前结清及期满后租赁车辆的抵押解除等约定内容。根据陆金申华反馈,陆金申华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解释。2025年5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经处理好相关解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