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静安区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4-07-30        [打印本页] [纠错]

来信日期:2024510

信件内容:本人反映,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提前结清汽车贷款14880(月供2480*6个月),但安吉要收我2000元违约金!本人认为,与安吉提前结清车贷,安吉公司并没有任何损失!相反,我还给安吉公司加速资金回流!本人要求,免除2000元违约金!

回复单位:静安区金融办

回复时间:2024521

处理情况:您的来信收悉。您来信要求安吉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安吉租赁”) 减免您提前结清的违约金。现答复如下:经核查您的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关于提前留购及相关违约金的收取在该合同中已有约定。本办已将您减免相关违约金的诉求转告安吉租赁,建议您可与该公司协商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