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 2022/09/19
信件内容:想了解目前上海金融办对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的监管要求。
回复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2/09/19
处理情况:您的来信收悉。您来信咨询上海金融办对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的监管要求。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9月19日联系您,并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如您有相关事项咨询,可在工作日9:00-18:00联系23111111转金融工作局信访部门。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