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不给分期,外包催收威胁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打印本页] [纠错]

来信日期:2021/09/28

信件内容:尊敬的领导,你们好。首先祝国庆节快乐。本人2019年申办兴业银行信用卡,期间一直按时还款。2020年受疫情影响,工作变动,二胎出生,经济压力一下变大,造成部分信用卡逾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人无意拖欠任何欠款。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向兴业银行申请分期,可兴业银行外包催收说没有此项业务,一天好几个电话打,让一次性还款14500元。本人认为,他们此做法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本人要求,在我目前工作刚稳定的情况下,我除每月正常生活开支和处理其他欠款再,抽出一部分资金处理兴业银行信用卡逾期,可分期48期,保证不会再次逾期。请领导做主。

回复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1/09/28

处理情况:不予受理告知书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来信反映您与兴业银行的信用卡借贷纠纷,认为上述银行涉嫌不当催收,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本机关并非银行业机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本机关法定职责,此项业务的处理权限不在我局法定职责内,现决定不予受理。根据来信反映的内容,您若认为上述银行涉嫌业务违规的,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