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拍贷违规催款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26 [打印本页] [纠错]
来信日期:2021/02/20
信件内容: 本人并不是与拍拍贷没有任何关系,2020年以来曾多次电话及短信骚扰本人。给本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本人要求拍拍贷立即停止对本人的骚扰。
回复单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日期:2021-02-24
处理情况:不予受理告知书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来信反映“拍拍贷”平台涉嫌存在暴力催收、骚扰、恐吓等行为,要求予以查处。我局没有受理您上述投诉举报事项的法定职责。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本机关法定职责,现决定不予受理。根据来信反映的内容,您若认为上述企业涉嫌暴力催收、骚扰、恐吓等行为的,应当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