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发控告上海维信金科卡卡贷发放高利贷及暴力催收

信息来源:上海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9-12-06        [打印本页] [纠错]

来信日期:2019/11/30

信件内容:揭发控告上海维信金科卡卡贷发放高利贷及暴力催收 本人于2019年05月20日在维信卡卡贷app上借款30000元。分6期归还,每期还款5840元。目前已还5期总计已还29703元。 一、贷款实际年利率奇高、超过国家标准24%年化利率的3倍。 根据IRR内部收益率计算公式计算,该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达到72%,远远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标准。 卡卡贷借款30000用IRR内部收益率公式计算实际年利率为: 初始现金流30000期数

每月现金流-5840

1 每月现金流-5840   

2 每月现金流-5840  

3 每月现金流-5840

4 每月现金流-5840

5 每月现金流-5840

6 实际月利率0.04625896

7 实际年利率0.720561967

 二、暴力催收 第三期还款逾期后,卡卡贷采用打爆通讯录、拨打单位电话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该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拨打通讯录中联系人、单位电话的暴力催收方式导致本人和家人、亲友、同事不堪其扰,身心受到了严重摧残。 三、涉嫌套路贷 1、 卡卡贷不提供借款合同给客户查看,严重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2、主动还款通道关闭,快捷支付通道故意设置不正常,快捷支付选择本人平安银行卡扣款,在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扣款失败,诱导用户还款不成功,造成逾期后收取高额逾期费,涉嫌套路贷。 本人诉求: 卡卡贷的高利贷行为属于严重扰乱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应该判定借款合同无效。 本人要求: 1、卡卡贷只归还本金,一次性结清该笔贷款,目前已还29703元,结清费用为再支付30000-29703=297元。 2、还款期间因逾期造成的央行征信逾期问题必须纠正更改。 2019年11月30日 黄云来

回复单位:上海市金融工作局

回复日期:2019/12/16

处理情况:不予受理告知书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来信反映“上海维信金科卡卡贷”涉嫌收取高额利息,以及存在暴力催收、骚扰、恐吓等行为,要求予以查处。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本机关法定职责,您来信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现决定不予受理。根据来信反映的内容,您若认为上述企业涉嫌收取高额利息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寻求裁决;您若认为上述企业涉嫌暴力催收、骚扰、恐吓等行为的,应当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