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海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8-06-06 [打印本页]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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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委提出的“0023”号“关于修改和完善金融支持科创中心建设20条的对策和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感谢贵委针对《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科技金融20条”)提出的修改和完善意见。在提案中,贵委结合当前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新进展和面临的新形势,就科技、金融更好地融合发展,提出引入外资活水、深挖现有政策、强化保险支持、扩大社会资本参与面、联动发展绿色金融等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对相关部门的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本市大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能力。目前,围绕科技金融20条,本市在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政策支撑体系、健全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丰富科技金融创新产品体系、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探索和深化了科技金融20条政策的内容与内涵。
一、不断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政策支撑体系。本市认真落实科技金融20条,在信贷服务、资本市场、股权投资等方面积极推出创新举措。上海银监局发布了《关于上海银行业提高专业化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
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投型信贷模式“六专原则”,即专营的组织架构体系、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专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激励考核机制、专属客户的信贷标准。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出台《上海市2016-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和《上海市2016-2018年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办法》,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订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天使投资行业加快发展。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在“十三五”期间张江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中,单列了投贷联动、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企业上市等十个资助项目。
二、着力健全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一是成立上海科创母基金。目标管理规模为300亿人民币,首期募资规模65亿元,重点投向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和环保新能源等行业。二是推动科创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募资。近年来,本市积极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加深对于入市规则的理解,对接新三板发展壮大。2017年,上海地区新三板挂牌企业净增99家,较2017年初(890家)增长约11%。三是不断发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作用。自2015年底成立科技创新板以来,目前已有八批180家科创企业成功挂牌,挂牌企业分布于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15个新兴行业,股权融资总金额达17亿元,债券融资近9亿元,逐步搭建由银行、券商、担保、保险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金融服务要素组成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挂牌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四是支持本市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更好服务科创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节能环保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三农”和“四新”经济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截至2017年末,担保基金与38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累计完成担保项目7133笔,担保贷款额109.79亿元。五是建立覆盖全市的科技银行网络。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重点服务科技产业的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和专属科技金融部门,目前本市已设立科技支行7家,科技特色支行91家,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六是积极发展外资投资市场,通过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创新金融服务模式。2017年9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与浦发银行共同合作为上股交创新板挂牌企业上海天旅航空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落地上股交挂牌企业首单FT跨境可转债业务;支持引进外商独资、外商合资私募机构,目前,已有上海狮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黑石(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4家外商独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落户上海,利用其母公司投资经验,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企业。
三、持续丰富科技金融创新产品体系。一是推动探索多形式的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根据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银行、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三家入选试点银行全部完成上报试点方案和投资功能子公司设立申请。同时,上海银行业多渠道与外部的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多种形式的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截至2017年末,上海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项下贷款存量家数315户家,较2016年末增加132户,增长率为72.13%;贷款余额合计60.90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34.77亿元,增长率为133.06%,均显著快于同期科技贷款增速。二是建立履约贷款保证保险机制。本市发挥政府、银行、保险的合力,提高无抵押、无担保中小企业、双创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推出专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履约贷”“科技微贷通”等金融产品创新,由政府、银行、保险共同对贷款损失进行风险分担。2017年,该系列产品贷款总额和贷款笔数创历史最高,全年共完成科技贷款37.48亿元,同比增长28.4%;贷款企业630家,同比增长7.5%。其中,科技履约贷实现贷款22.02亿元,同比增长34.3%;贷款企业516家,同比增长20.3%。三是积极推动保险产品创新。人保产险上海分公司在沪推出了全国首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截至2017年末,保险业累计为中国商飞、上海电气等企业的重大创新项目承担保障金额逾159.20亿元;大力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进行风险控制和分担,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四是强化保险资金的长期支持作用。根据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101号)和《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并可以设立包括成长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基金。2018年新修订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目前,上海已有保险机构通过投资入股创业投资基金,间接投资成长型科创企业。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一是构建科技融资服务平台。市金融办、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搭建22家科技融资服务平台,累计帮助478家企业获得创投支持资金78.9亿元,累计帮助3630家企业获得科技信贷金额151.7亿元;22个园区科技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支持境外上市企业14家,境内主板上市25家,中小板上市37家,创业板上市35家,“新三板”上市26家。二是开展银税互动合作。2017年,上海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实现银行与税务数据直连,为全国首个由税务与银监部门合作开发、行业组织承建的银税互动平台。截至2017年末,已有45家在沪银行机构与市税务局签署银税合作协议,辖内机构银税合作产品项下贷款余额166.65亿元。三是落实科创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减免税统计,2017年本市支持科技发展、自主创新、投资创业、技术转让、鼓励高新技术等科创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额44.3亿元。
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一是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积极探索通过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框架、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等,引导金融机构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提供项目投融资、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促进绿色科创企业业务发展与技术进步。二是由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虹口区三级共同出资成立首期规模35亿元的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助力环境友好型技术的转移转化。2017年12月,本市成立绿色技术银行管理中心,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服务于绿色技术的转移转化。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附件目录
贵委在提案中提出争取《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在沪先行先试的建议。诚如贵委所言,股权众筹在拓展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促进创新创业、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目前,中国证监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制定《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证监发〔2016〕29号),不断推进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并结合整治情况抓紧推进股权众筹融资立法及启动试点等各项准备工作。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科技金融20条出台以来,在各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创新型政策工具和产品不断推出,有力促进了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结合贵委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下一步,本市相关部门将加大科技金融20条的落实力度,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根据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新要求与新特点,持续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融资支持。
一方面,本市将紧紧围绕大调研工作要求,在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以提升企业感受度为目标,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优化,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与实施细则。一是细化落实上海银监局、市科委出台的《上海银行业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明确上海银行业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发展策略、重点任务和规划目标。计划到2020年,本市科技贷款余额达到2700亿元,科技型贷款企业数达到8000家左右。二是鼓励上海地区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对接新兴战略、科技创新产业。市科委、上海市保监局将联合发布《上海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积极鼓励上海保险业在保险资金投入和保险产品创新上支持张江科学中心建设。三是不断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其他资本市场对接。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与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建立合作机制,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可以开展新三板的推荐业务试点。
另一方面,本市将认真落实科技金融20条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继续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用好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撬动银行信贷资源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倾斜。二是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通过“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三是推动探索多形式的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以“信贷投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提供全周期资金支持。四是加快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充分激发上海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扩大资金来源和供给主体,有效增加科技金融的供给总量与投放覆盖率。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