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26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8-19        [打印本页] [纠错]

“关于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试点自贸区金融创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们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答复意见。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基本形成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制度框架。2013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先后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51条意见(以下简称金改51条)。201510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金改40条)。围绕金改51金改40,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支持金融市场平台建设、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金融综合监管试点、负面清单指引、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和防范金融风险等一些列实施细则。

二是建设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实现了本外币一体化以及中外资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审慎统筹管理,为金融开放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载体,已成为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的重要品牌。目前,上海全市所有金融机构可通过直接接入和间接接入的模式开展自由贸易账户相关业务。截至2018年末,已有56家上海市各类金融机构直接提供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累计开立账户13.6万个自由贸易账户。2018年,自贸试验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为2.55万亿元,占到全市的35.3%

三是基本形成了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成效明显。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立了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线原油期货,是我国第一个国际化期货品种。上海保险交易所上线国际再保险平台。推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金融产品创新。依托自贸区优势,创设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简称创新互动机制),促进金融创新产品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先行先试;开展了自贸区铜溢价和人民币动力煤掉期等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发行了跨境同业存单、自贸区市政债、熊猫债”“一带一路债券和绿色金融债等金融创新产品。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健全。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CCP12)、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中保投资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寿上海总部、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金融研究院等一批国际性、功能性金融机构和组织落户上海。华瑞银行、申港证券、华菁证券、上海人寿保险、江泰再保险经纪等一批民营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先后设立。专门服务于科创中心的引导基金——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全国11家专业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和全国唯一一家航运类自保公司——中远海运自保公司设立在上海。上海发布了全国首张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为外资进入金融业与经营发展提供指导。

四是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牢记作为全国金融改革开放试验田的重要使命,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已将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汇业务、宏观审慎的境外融资制度、利率市场化等15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将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企业准入门槛、离岸业务经营授权等23项措施在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不同程度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举办了九批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共发布了110个金融创新案例,得到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认可。

二、创新金融监管模式,逐步探索和完善金融综合监管

目前,我国金融业总体上仍采用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2017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为了促进金融改革创新,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上海一直在积极探索金融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实践。

为加强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2016上海市出台了《发挥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 开展综合监管试点 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沪府办〔201644号)。目前,在推进金融综合监管方面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进展。一是建设上海市新型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2017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始着手建设上海市新型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该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归集企业经营风险相关的多维数据,通过系统建模、量化评估等方法,形成对相关企业全方位的立体监测。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针对自贸区的特点,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同在沪金融监管部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等责任部门,通过数据交互、资源共享、风险提示等方式,形成了对金融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的高效监管机制。三是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推进风险防范化解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有关考虑

下一步,上海将以全力以赴落实好三大任务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更大力度金融改革创新,破解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的待解难题。

一是建设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在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争取实施更有力度的开放突破举措和更大程度风险压力测试,探索先行跨境资金自由收付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发挥自由贸易账户等作用,加强境内外联动。将把国家战略需要与上海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拓展金融、贸易、航运领域和总部经济的国际市场业务,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我国高质量发展急需产业的关键环节,更好的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中国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重要的作用。

二是有序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一方面,支持更多优质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催生一批标志性的本土科技巨头。打造服务全国科创企业的重要投融资平台。另一方面,通过科创板注册制试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相关制度,提升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为重点率先突破,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深化长三角区域之间的金融融合发展,打造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特色明显的金融生态圈。进一步完善金融合作机制,召开2019年一市三省金融局圆桌会议。进一步增强区域金融发展潜力和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加强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推动共享金融改革开放成果,支持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联动,合力防范化解跨区域金融风险。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64

建议提案办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