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信息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打印本页] [纠错]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31件,其中主办(合)12件,会办19件;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70件,其中主(合)办16件,会办54件。上述101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对承担的建议提案进行集中交办和动员,并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委局领导积极推进重点提案办理,加强审核把关,全部答复意见均由主要领导审签。二是注重沟通,确保满意。坚持“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不放松,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会办单位会商形成合力,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力争“办成一件、解决一片”。三是优化机制,提高质量。严格建议提案发文程序,加强答复审核把关,着力推进办理公开。细化任务分解,严格办理时限,建立工作台帐,推动办理工作更具操作性、时效性、规范性。
三、工作成效
围绕代表委员集中关注的深化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科技等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进办理工作与委局中心工作融合,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增强办理工作实效,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在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方面,推动《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印发,推进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在推动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持续深化“金融30条”推进落实,加快集聚高能级金融机构,推进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方面,出台、修订《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扎实有效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健全本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持续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境内外金融合作交流与宣传推介,全面优化金融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