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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行业发展迈向新阶段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4-29       [打印本页][纠错]

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同年4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资管新规由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迄今已有三年时间。

资管新规既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资管行业乃至整个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4月27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课题组发布了《新阶段,新模式,新产品,新格局——“资管新规”三周年回顾与展望》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资管新规实施三年来,一方面,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前期若干行业乱象得到根本治理,不仅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奠定了基础,更为“十三五”顺利收官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资管行业发展先破后立,逐步迈向新阶段,呈现出新模式、新产品、新格局的“三新”转型特征,业务模式破旧立新,资管产品新旧更替,融资格局、市场格局、行业格局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十四五”谋得了一个良好开局。

具体来看,一是业务模式回归资管本源。去通道和去嵌套取得显著成效,刚性兑付预期逐步被打破,投资杠杆率有所下降。二是资管产品发生迭代式转型。银行理财产品呈现出净值化、长期化、公募化、标准化的趋势,证券公司资管产品“更加主动”和“公私分明”,信托产品从功能和投向上均向好的方向发展。三是资管新规起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在融资格局方面有利于促进直接融资发展,在市场格局方面加速了投资者机构化,在行业格局方面实现了分工定位更加精细。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向“2035目标”和“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的新历史起点。报告认为,当前应站在“立足五年,谋篇十五年”的高度,为资管行业的未来发展与监管谋篇布局。展望未来,资产管理行业将朝着“一套监管体系,两类产品形式,三大业务节点,多种投资策略”的方向发展。一是各类资产管理业务逐步实现统一监管。二是资管机构发行的产品明确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类。三是资管产业链的前、中、后台三大业务环节,分别对应前端销售、中台投资顾问和后台投资管理。四是各类资管机构虽然在牌照上趋同,但底层策略上可以丰富多样,实现精细化分工。

为促进资产管理行业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报告建议,下阶段,一是不断加深对资管领域内在规律的认识,持续构建更为科学有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一方面,要发挥好资管行业在提升直接融资、推动投资端改革和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上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关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以增量带动存量,分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管,逐步将监管重心由应急处置转向长期制度建设。三是修订完善上位法,落实2019年12月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四是短中期内持续完善资管业务操作层面相关细则。此外,充分做好政策沟通,稳定市场预期,是资管新规得以顺利实施过渡的一项宝贵经验,值得未来长期坚持借鉴。

对于各类资管机构,报告建议,一方面,要“早瘦身、早转型、早占据高地”。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在确保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稳定的前提下加快存量资产压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主动寻求变革,加强业务协同;另一方面,要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围绕智能获客、智能风控、智能投顾等方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和方法,探索金融科技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的应用。

报告表示,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还应共同努力,携手加快培育健康投资文化。在制度和理念层面,一是明晰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的概念,二是在资产管理行业中逐步推动“信义义务”共识,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四是深化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在市场层面,一是投资者教育与品牌建设协调互促,二是由投资者教育向投资者陪伴转型升级,三是积极推动买方投顾、推动资管市场良性发展,四是科技助力投资者教育,实现投资者对各类信息的易得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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