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合力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有的机构随意给用户画像进行过度营销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8       [打印本页][纠错]

“消费贷款需要吗?利率低、还款方式灵活”“我们刚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很适合您”……上海市民李先生近期因为频频接到这类推销电话而烦恼:“对方张口就能说出我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甚至还知道我手头的资金状况,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准确的资金需求、近期想购买的金融产品都被电话那头的陌生人一语道破,相信不少人都曾有过和李先生类似的经历。这种花样百出的金融推销,往往是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造成的。个人金融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一旦被泄露,将给自身财产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当前,数字变革正在深刻影响金融业,数据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十分迫切。

数字时代,信息对金融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几年,企业和个人的金融信息和数据被深度开放和运用,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也不断推动金融业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的变革和优化。例如,因为越来越了解用户的消费习惯、还款习惯等信用信息,金融机构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贷款额度。再如,疫情防控期间,不少金融机构推出的无接触贷款之所以能脱离线下网点存在,正是建立在线上对信用信息的分析和运用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是金融业努力的方向之一。信息应用得当,可以较大幅度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可得性和普惠性。

然而,信息赋能金融业的过程中,一些金融机构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不规范行为,有的机构没有得到用户授权就随意给用户“画像”,进行过度营销和诱导消费。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将个人金融信息拿到市场上倒卖,获取非法收益。这些行为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金融机构应强化法律合规意识,合理运用并严格保护客户的金融信息,这样才能更好发挥个人金融信息的最大效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征信机构采集信息要坚持“最少、必要”原则,这也应当成为金融机构采集运用个人金融信息的基本原则。

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做好保护客户金融信息工作。对发生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等,应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同时适时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大力度规范个人金融信息在金融领域的使用。

金融消费者亟须提升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意识。近日,中国银联发布的调查显示,认为自我保护能力非常好的受访者仅占所有受访者的28%。一些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客观上加大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难度。应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引导消费者不向他人随意透露个人金融信息、在可靠的网络环境下进行支付、网购付款时使用正规支付工具……数字时代,进一步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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