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打印本页] [纠错]

2023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履行职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助力和支撑。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围绕金融发展稳定创新推进重点工作公开

1.深化审批指南和结果公开。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行业监管办法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审核要点和办事流程,并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指引。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相关机构审批结果的对外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2.推进行业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每季度定期更新发布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公司名单。持续推进本市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公示公告。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和警示提示,常态化发布警示案例和风险提示。

3.加强“上海金融创新奖”评选公开。在“上海金融”官网、官微及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媒体刊发相关申报通知,同时在“上海金融”官网首页开设申报入口飘窗。制作申报通知微信长图,加强解读和宣传。加强评选结果公开,在“上海金融”官网公示金融创新成果奖拟奖励项目和申报单位名称,在“中国上海”网站发布市政府表彰决定等。组织媒体对获奖单位和项目进行宣传报道,在解放日报刊登获奖名单,编制获奖项目宣传手册。

4.强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公开。推进本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QFLP)相关政策文件的修订和主动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更好服务试点企业,助力上海全球资管中心建设。做好QFLP试点企业名单、创新案例等主动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QFLP试点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创新业务示范引领效应。

5.持续扩大陆家嘴论坛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继续办好陆家嘴论坛,持续扩大论坛关注度和影响力,打造国际性、高层次对话平台,促进和深化金融领域的全球对话与合作。依托陆家嘴论坛,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会议全过程公开和宣传报道,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多平台视频、图文直播。

二、围绕政策实施落地加强政策解读宣讲

1.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群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纳入解读范围。提升解读质量,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执行口径、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内容开展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针对社会集中关切的问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动态跟踪解读。优化解读形式,合理运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短视频演示等进行政策解读。

2.探索积极有效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沟通会、宣讲会等形式,主动开展政策推介、辅导,持续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培训辅导。加强企业专属网页运用,对相关政策及解读材料开展线上精准推送。

3.探索开展阅办联动和知识库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直接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政策“阅后即办”。探索制定政策知识库,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等咨询渠道推送。持续做好“浦江之光”政策汇编。

三、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公众参与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事项,严格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决策程序,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应推动决策过程全流程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征求意见、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建议,并在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2.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继续做好“政府开放月”“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7月初,形成委局“政府开放月”活动方案,8月份集中开展实施。加大政府开放力度,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浦江之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加强政府开放活动策划和申报。丰富政府开放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线上直播、体验活动、调查问卷等有效形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提升政府开放质效,通过开放活动回应社会关切、吸收意见建议、普及金融知识,架起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四、围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2.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委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各子栏目内容保障,理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3.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

4.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探索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5.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优化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办公室、法规处、业务处室工作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健全联络员机制,强化工作力量保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