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16        [打印本页] [纠错]

2021年,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主要工作如下:

一、 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处室报请以局名义发文的,须在发文签报上勾选公开属性,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对有关政策性文件,需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主动公开公文,纳入市政府统一的政府公文库,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一站通查”。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金融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金融系统“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 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加大对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实施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处室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力争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处室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处室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本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处室应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

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积极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强化统筹指导,加强政务公开与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有效衔接,在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列出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优化金融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突发金融安全事件,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舆情应对和金融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归集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展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现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针对金融服务领域开放数据共性诉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隐私保护水平。

六、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上海金融”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完善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充分利用好市政府统一部署的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七、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建立健全办公室与各业务处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三)强化激励问责和工作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及时督促提醒,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通报。探索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本机关绩效考核体系。探索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