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打印本页] [纠错]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面深入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关于2023年本市金融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的意见》《2023年市金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家专题辅导、参观见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质量开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健全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举办关于“新行政复议法与信息公开及监管执法的实务介绍”的机关讲坛。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多举措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党委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助推“关键少数”扛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水平。落实党内法规制度起草、审核、备案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上海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文件。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地方性金融立法、监管执法、支持金融司法、带头遵守执行《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方面厉行法治。

三是落实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于行。将金融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分工表,加强重要任务督促督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五大程序,多次审议地方金融修法、外聘法律法律顾问、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程序等法治相关议题,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重要问题。 

二、加强金融立法工作,健全金融法治

一是做好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工作,服务“五个中心”重大战略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中央经济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浦东综改试点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和四次全会要求,广泛征询立法意见,推动立法机关提前介入,梳理立法目标、立法逻辑、立法内容,形成草案文本。

二是推进《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实施。借助《若干规定》获评“2022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的契机,在事权高度集中在中央的相关领域推广复制立法起草经验,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探索有益的地方法治新路径。指导浦东新区评选绿色金融创新和绿色金融发展十大案例,指导浦东新区起草《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为《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出台提供法律支撑。

三是积极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规章出台,切实扎紧防风险“篱笆”。积极推进市政府规章立法正式项目《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出台,召开专家论证会,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充分征求意见,在广泛调研及借鉴其它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践,起草完成草案文本。

四是配合推动全国首部涉融资租赁行业的地方法规出台,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先行先试作用。指导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起草《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2023101日施行),聚焦行业发展痛点和难点,以融资租赁企业的切实需求为导向,在进一步优化行业资金供给、促进跨境业务、提升法治环境方面给予立法支撑,为行业更好服务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提供法制保障。

三、坚定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科技金融”文章,加强金融与科创中心联动。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创新,加快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发布《上海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着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大力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引导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完善“浦江之光”行动升级版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浦江之光”企业库升级改造项目,探索“浦江之光”行动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市区两级上市服务部门工作联动。

二是做好“绿色金融”文章,起草《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助力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申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浦东气候投融资试点,上线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标准建设,出台《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及使用说明,加大转型金融领域新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向境内外提供“上海案例”。建立绿色金融信息报送机制。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推进绿色融资租赁地方标准研制。 

三是做好“普惠金融”文章,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落实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推进普惠金融顾问制度,上线“上海普惠金融顾问综合服务平台”并入驻“随申办”企业云APP,在10个区及张江高科技园区建立线下服务枢纽,形成“线上平台+线下枢纽”双轮驱动服务模式,促进产融对接。持续推动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提质升级。出台《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的工作方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工作,会同市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出台《上海市“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工作规则》。在金融领域试行市场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上海营商环境国际影响力。

四是做好“养老金融”文章,推动养老第三支柱稳步发展,加强养老、健康领域金融服务。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衔接个人养老金。推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推出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障项目、老年人专属团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产品。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推动支付便利化,与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协同,大力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完善现金使用服务、提升移动支付便利,针对老年人“简、便、易”需求,开展网点适老化改造,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多样化的支付需求。

五是做好“数字金融”文章,贯彻“数字中国”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国率先探索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落实上海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国际数字之都的总体要求,推进上海金融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试点。指导个人数据出境标准合同在金融领域率先落地。合法依规开展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组织召开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宣讲会。配合人行推进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配合证监会推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规则体系,完成《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稳妥做好日常监管,加强监管防控风险,指导各区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管评级,做好日常审批工作。启动委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

二是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推动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的全流程支持,实现对市区两级监管部门的全方位支撑。持续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备案、报告及信息报送行为,实现对小贷、担保、典当、租赁、保理、交易场所等业态的数字化监管。推行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应用,对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

三是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对接各区,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持续支持引进资质较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完成本市融资租赁业2023年度财政扶持相关工作。加大对优质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科创、服务“三农”的宣传力度。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行业优势,满足多层次融资需求。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金融法治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统筹管理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顾问。加强公职律师日常管理,开展年度考核。做好第二批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指导外聘法律顾问协助监管处室完善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工作,对各类法律疑难杂症提供法律审核意见。依法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要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五是分层分类创新开展普法工作。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制定《常年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等。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市区两级法治工作队伍全覆盖培训,及时组织市、区两级部门监管人员学习新出台的行业监管政策。开展行业普法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扩大金融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金融法治素养。 

2024年,我们将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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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