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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基本落定,地方金融委、金融工委紧锣密鼓组建 金融监管大刀阔斧改革为哪般

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4-02-27        [打印本页] [纠错]

  在中央层面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基本落定之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正在加速落地。

  2024年开年以来,地方金融委、地方金融工委紧锣密鼓组建,地方金融管理局也纷纷挂牌成立。随着自上而下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渐次落地,央地协同金融监管新格局正加快形成。

  多地金融委密集组建

  在2023年11月中央金融委员会首次对外公开发声后,近段时间以来,地方金融委、地方金融工委陆续成立。据统计,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成立了地方金融委、地方金融工委。与此同时,多地地方金融管理局纷纷亮相,与地方金融委办公室、地方金融工委合署办公,人员配置与职能设置逐步明确。

  “这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组建地方金融委和金融工委,将在地方层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将联系更加紧密、体制更完善,有利于加强央地协同,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能。

  专家认为,中央部门之间的协同、央地之间的协同,是中央金融委、地方金融委及金融工委的重要工作。在重大风险的处置方面,地方金融委和金融工委将发挥落实属地责任的重要作用。

  必要性紧迫性日益上升

  在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备受关注。从近年来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实践看,加强央地监管协同的必要性、紧迫性日益上升。

  地方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战场。但由于历史原因,地方金融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在处理金融发展与加强监管二者关系时也存在矛盾。董希淼指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接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党建、纪检监察等职权均在地方党委政府,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在高管任免、风险处置中难以协调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看来,央地协同的必要性体现在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化解两个方面。“中央和地方监管规则不统一,可能会出现监管套利。只有央地同向发力,动作才能统一,政策才能一致,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金融监管全覆盖。”

  董希淼表示,调整和剥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发展、招商引资等职能,可以避免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而能一门心思抓监管、防风险。

  如何真正落地见效

  机构调整只是第一步。中央与地方要共同构建科学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实现“1+1>2”的协同监管效应,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多位金融人士认为,随着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后续在具体监管实践中,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党政机关如何在日常监管、风险处置、资源调配等方面进行深度有效的分工协作、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磨合。

  对地方来说,面临着金融监管理念转变、职能转化的挑战。“不挂牌子是否意味着不用履行相关职责?地方金融发展和相关金融服务责任由谁来承担?”一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表示。

  还有一些问题待解。比如,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地方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如何做好分工协调仍是关键;又如,如何加强一直相对薄弱的地方监管力量,提升地方监管能力水平等。

  专家认为,要完善制度健全、支撑有力的配套保障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法治保障建设,尽快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探索建立监管考评体系,鼓励和保护地方政府监管积极性;通过充实地方金融监管力量等方式,提升金融监管能力水平,以科学、有效、有力的监管不断增强金融发展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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