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单纯“线上化” 保险业确立数字金融“双轮驱动”新航标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25-12-31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数字金融治理、数字金融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据要素开发、风险管理和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六大板块,部署33项重点任务。对保险业而言,《方案》不仅是延续既有数字化转型要求的“升级版”,更是将保险业数字化建设从“线上化、信息化”推向“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推动保险业更深度地融入服务实体经济、民生保障与国家战略的进程。

业内人士表示,《方案》一方面将推动保险业从渠道数字化走向经营数字化,实现承保、理赔、客服、精算、投资、风控等全流程数字化;另一方面,推动保险业从产品数字化走向服务数字化,促使保险更深入产业链与生活场景,提供一体化的风险管理与保障方案。

“双轮”驱动引领政策体系升级

《方案》明确未来五年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数字技术驱动支撑能力与数据要素价值转化能力显著增强,在数字金融治理、数字金融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据要素开发、数字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同时,鼓励深入探索挖掘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提升对科技、绿色、普惠、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质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数字金融良好实践。

2022年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方案》与《指导意见》在原则导向上一脉相承。但《方案》更加突出“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并把“人工智能+”“数据要素×”写入任务清单,聚焦具体举措与质量提升,指引金融机构通过深化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两者构成递进关系,《方案》是对《指导意见》的深化与升级,共同构建起数字金融发展的监管政策框架。

顶层设计重塑组织架构

《方案》将“建立健全数字金融治理机制”置于首位,要求各保险机构强化数字金融顶层设计、建设数字化运营体系、建设数字型组织体系与建立数字人才体系。

这对保险业具有现实针对性。保险业务链条长、条线多、数据分散,长期存在“系统烟囱”“数据孤岛”“前中后台割裂”等问题。若缺乏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有力推动,数字化易局限于单点系统建设、渠道拓展或理赔自动化等局部改造,难以形成可持续的经营能力。

对此,《方案》要求,成立负责数字金融工作的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建立数字金融评估考核体系并纳入机构整体考核方案。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数字化要与保费增长、服务质量、风险成本、合规水平等经营指标形成统一口径。与此同时,“前台线上服务、中台智能运营、后台集约处理”的数字化经营管理体系,将推动保险公司在核保核赔、客户运营、渠道管理、反欺诈与风控等环节实现标准化、集约化与智能化。在人才方面,《方案》强调,着力培养“业、技、数”复合型人才;鼓励具有数字化背景的专业人才进入董事会和管理层。

深化场景融合实现风险减量

《方案》提出八大数字金融重点赋能领域,其中多项与保险业直接相关,体现了保险从“事后赔付”向“风险减量+保险保障”的角色演进。

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成长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发展数据资产、网络安全等相关保险业务,为科技创新应用提供风险保障”。这为保险业打开两类空间,其一,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网络安全、数据泄露、业务中断等风险保障;其二,围绕数据资产确权、评估、交易与运营过程的责任与损失保障。专家表示,未来,保险公司需要提升对网络风险、数据合规风险的识别与定价能力,并与安全厂商、云服务商、律所等形成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协同。

在服务先进制造业方面,《方案》提出“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保险补偿服务,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这意味着保险将更深度地参与“从研发到落地”的产业化过程,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风险评估效率、缩短出单周期、提升理赔透明度,增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扩散的风险托底能力。对保险公司而言,难点在于制造业风险数据获取与工艺知识沉淀,对此,《方案》提出“利用工业互联网和产业知识图谱”,为保险业开展制造业风控建模提供了政策支撑。

在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方面,《方案》提出“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智能传感等技术手段和环保评级等外部数据”识别项目环境风险;“探索开发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ESG)自动化评级工具和环境效益评估模型”。对保险业而言,这将推动绿色保险从“产品标签”转向“可度量的风险管理”。一方面,可通过遥感与传感数据增强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污染事故等风险的动态监测,提升承保精细化与巨灾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ESG与环境效益评估模型有望成为绿色保险核保、再保安排的重要支撑。

在增强金融服务的人民性方面,《方案》提出多项要求,如开发“千人千面”的数字金融产品,提升医疗、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并注重适老助残、保留必要现金服务以弥合“数字鸿沟”。对保险业而言,数字化不仅是提升线上投保、续保、理赔效率的工具,更是改善消费者体验与纠纷治理的关键。尤其在养老与健康保险领域,保险机构需加强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的数据协同,同时必须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授权管理、用途限定与审计留痕,防止“数据便利”转化为合规风险。

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方案》提出,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识别技术,探索合理拓宽生物资产担保和抵质押范围。对于保险业而言,农业保险、养殖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产品可更广泛引入遥感、物联网与移动互联数据,提高查勘定损效率,降低道德风险与逆选择。

总体来看,《方案》为保险业明确了“产业风险保障+民生普惠服务”的双重落点,强调以数字技术提升保险供给适配性和触达能力,而非单纯追求线上化保费增长。

保险业,数字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