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金融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打印本页] [纠错]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金融人才高地,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上海金融领域“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金融平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上海金才开发计划自2016年实施以来,共评选培育了近700名上海金才,有力推动了上海金融人才高地建设。自2023年起,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上海领军金才、青年金才列入本市人才培育综合性计划——东方英才计划。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在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立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金融平台。其中,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金融平台每年选拔30名左右,同时作为上海领军金才,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金融平台每年选拔70名左右,同时作为上海青年金才。

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金融平台重点评选培养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两中心、两枢纽、两高地”(全球资产管理中心、金融科技中心,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人民币跨境使用枢纽,国际金融人才高地、金融营商环境高地)所需人才,特别是在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任务中,在完善金融市场、产品、机构体系,增强资源配置功能,创新金融科技应用,推进普惠金融,完善科创金融,发展绿色金融,促进航运金融,支持跨境金融等方面作出有效贡献和突出业绩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申报人所在单位一般应当是在沪金融要素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在沪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其他已获金融业务许可或备案的在沪企业,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申报人近3年内应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因业务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1.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金融平台(上海领军金才)。符合道德素质过硬、业绩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等基本条件,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金融人才可以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申报人才应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富于战略思维,决策水平高,组织、推动能力强,业绩和创新能力突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2.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金融平台(上海青年金才)。符合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优、发展潜力大等基本条件,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金融人才可以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在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申报人才应具有较好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和综合研究水平,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思维,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具有突出发展潜力。

3.申报管理。(1)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平台申报。(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和上海海外金才、青年金才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以及上海领军金才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以及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三、申报推荐形式

申报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社会团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同一人选不可多种形式推荐。

1.单位推荐。各相关用人单位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人才申请、遴选和推荐工作。

2.专家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相关领域2名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央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3.社会团体推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金融领域社会团体可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

4.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

四、申报评选工作总体安排

1.申报推荐。各单位、专家和社会团体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申报人选。推荐单位、专家和社会团体对被推荐申报人选的道德素质、专业水平、业绩、团队建设等有充分了解,撰写推荐意见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资格审查。市金融工作党委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3.组织评审。市金融工作党委通过专业化市场化方式,根据申报人数实际情况,邀请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初评和现场终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4.征求意见。建议人选名单征求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意见,并进行个人征信查询。

5.审核审议。建议人选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市金融工作党委审议。

6.确定公示。向市委人才办报送建议人选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7.支持保障。对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金融平台入选人才颁发证书,给予人才奖励金,开展宣传开发、培养培训等服务工作,鼓励入选人才积极发挥作用,协调入选人才享受本市学术休假、落户、安居等政策。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登录“海聚英才云”人才服务数字平台(https://shrctcpt.sh-italent.cn/declare/#/)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工作2023年8月31日正式启动,9月28日截止。

申报系统说明:(1)请按照平台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2)各申报单位须注册单位账号,每家单位用一个账号审核上报,单位账号可以创建个人账号和下属子(分)公司账号,个人或者子(分)公司账号填写信息后由单位账号审核。(3)专家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账号提交,在“附件材料”中上传专家推荐信。(4)社会团体可注册账号并推荐申报人选。

2.纸质材料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人选的申报书(不带附件版本),于10月10日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综合业务部(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1307室),收件人:赵老师,联系电话:23117038。

特此通知。

申报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23116272、18801971209

陈老师,联系电话:23116396、18601787708

技术支持:  

谢老师,联系电话:18621749060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