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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深化“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6        [打印本页] [纠错]

  沪自贸临管委〔2021〕94号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经 2021 年 2 月9 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

委员会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市、区两级行政事权集中行使后的改革攻坚年。为贯彻《2021年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和《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落实临港新片区《全面推进集中行使行政事权系统集成改革方案》相关要求,形成新片区管委会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实现全链条“极速审批”

(一)健全行政事权配套机制

1、抓好事权日常管理。各部门根据《临港新片区集中行使事权管理办法》,厘清事权基础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抓好日常行使管理,规范行政事权行使。规范业务部门委托事业单位行使行政事权的程序,进一步明晰业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工作界面。(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编制行政事权权责清单。结合各部门“三定”方案完善,梳理编制管委会层面行政事权的权责清单,明确权力归口、责任归口,由管委会统一发布。(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开展行政事权动态调整。对照市、区两级涉及市场主体的高频办理事项,结合临港新片区发展实际,研究2021年新增行政事权下放需求,汇总并上报市审改办动态调整集中行使行政事权清单。(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二)深化商事领域改革

4、完善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提升新片区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申报率。完善企业经营范围自主勾选制,落实企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探索新兴行业经营范围个性化表述。完善企业集中登记点管理,拓宽住所网上自主申报范围。(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市场局;配合部门:大数据中心)

5、率先试点“证照联办”。率先探索“证照联办”改革,将营业执照后的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资料共享、精简流程、同步发证,形成联审联办机制。(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市场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6、推动“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现国务院批复的31个行业“一业一证”业务在临港新片区受理发证,形成市、区联动办理工作体系。在31个行业以外,探索符合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需要的“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建立“一证准营”的行业综合许可制度。(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市场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审批流程

7、推出免审事项清单。针对低风险审批事项或情形、主要用于政府内部流转的审批事项、非必要的过程性审批等予以豁免审批,采取其他方式实施监管或结果复核,推出免审事项清单。对确需取消审批或改备案的事项,推动相关调法调规工作。(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8、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制定《临港新片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办理,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低风险事项或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当场审批、中风险情形事项或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精简审批程序、高风险事项或情形强化事前管控和跨前服务。各部门逐批梳理形成具体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并予以发布,同步调整办事指南和业务平台。(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9、持续推进“一件事”办理。在人才服务、科技创新、规划资源、建设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形成梳理形成“一件事”事项清单,通过一表申请、合并审批、压缩层级、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减少材料等举措,对原有的多个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再造,实现一次报审、高效办结。(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四)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

10、强化土地定制化供给能力。深化“标准地”土地出让方式改革,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深化拿地产业项目的一次征询机制,后续方案无重大变化不再开展二次征询。(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审批审查中心、规资处;配合部门:发改处、建交处、生态处、其他相关部门)

11、扩大低风险项目范围。在本市低风险项目范围的基础上,结合临港新片区项目特征,进一步扩大低风险项目范围。升级优化低风险项目各项改革举措,扩大低风险项目建设全过程费用减免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审批审查中心;配合部门:发改处、规资处、建交处、生态处、其他相关部门)

12、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制定临港新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信用评级机制,构建“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形成一批试点案例。进一步探索将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拓展至政府财力投资项目。(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审批审查中心;配合部门:发改处、制度处、规资处、建交处、生态处、其他相关部门)

13、优化水、绿、林等资源统筹平衡机制。对涉及填堵河道、占绿、占林等需要资源平衡的项目,优化占补平衡实施机制,探索在土地前期或项目储备阶段水、绿、林面积补偿指标的跨前统筹,适当延长占补周期,确保项目落地开工主线通畅。(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生态处;配合部门:发改处、规资处)

14、优化评估评审服务。针对土地和规划条件完备、功能定位明确、单体项目个性化要求不高的区域,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事项的区域评估,对区域评估能够代替单个事项评估或审查的,形成豁免评估事项清单。深入开展“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以测代验”,进一步优化评估评审服务体系。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直接采信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将“政府直接审核项目”转变为“政府管理专业机构+专业机构审核项目”。(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审批审查中心;配合部门:发改处、规资处、建交处、生态处、建交中心)

15、升级“一站式施工许可”“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工作机制。强化“拿地即开工”主线审批能级,探索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完善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确保项目落地开工主线通畅,率先实现从“一站式施工许可”升级为“一站式拿地开工”。

完善六方综合验收工作机制,探索将“验登合一”改革举措拓展至各类房建工程,将市政公用服务接入统一纳入综合竣工验收阶段,强化配套接入高效联办和减免机制,确保企业即验即用,率先实现从“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升级为“一站式竣工投产”。(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审批审查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二、推动一体化平台综合性赋能,实现全过程“极准监管”

(五)完善监管工作体系

16、优化监管工作界面。将各部门涉及的专业领域行政处罚事权向综合执法大队归集,率先建立“最综合”的执法体系,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体系下的专业执法力量建设,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以外的行政检查事权归集至各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各部门和综合执法大队管罚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信息与执法信息的双向告知、双向反馈。(牵头领导:吴晓华;牵头部门:应急处、综合执法大队;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17、编制监管事项清单。在本市各主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编制新片区管委会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依据、监管方式等要素,由管委会统一发布。(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六)加大基于一体化平台的创新监管方式场景应用力度

18、实施风险监管。聚焦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管理、外商投资监管和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基于一体化平台,在投资、贸易、资金、运输等领域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实现风险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发改处、金贸处、建交处、市场局、审批审查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19、大力推行信用分级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临港新片区信用管理系统,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监管。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监管等领域加强信用监管的应用。(牵头领导:武伟;牵头部门:发改处;配合部门:制度处、市场局、审批审查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20、推动“互联网+监管”。全面归集各类监管数据,推进与上级“互联网+监管”系统与管委会各领域监管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监管、工程建设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和场景应用。(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市场局、综合执法大队、审批审查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21、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重点领域,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重点监管程序,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牵头领导:吴晓华、赵义怀;牵头部门:应急处、市场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2、探索试点综合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项目综合监管,由审批审查中心统筹形成工作机制,由建交中心牵头实现具体项目的综合监管,探索形成项目综合监管工作模式。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的人员和技术优势,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试点第三方整体托管的辅助监管模式,探索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的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模式。(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审批审查中心、生态处;配合部门:规资处、建交处、建交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23、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实行“观察期”管理,给予市场主体“容错”“试错”的空间。(牵头领导:袁国华、吴晓华、吴杰;牵头部门:高科处、金贸处、商旅处)制定临港新片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精细划分轻微违法行为,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首违免罚。(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市场局、综合执法大队、其他相关部门)

三、推动办事体验持续性升级,实现全覆盖“极优服务”

(七)提升“一网通办”能级

24、不断拓展“全程网办”服务。实现集中行使行政审批事权“全程网办”并向商事领域拓展,全面形成线上“申报+咨询+受理+审批+发证”的全程网办业务模式。(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5、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完成窗口收件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中台简易办结、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改革,简化窗口收件和材料流转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6、打造更多“一站式”服务品牌。在企业登记注册、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落户、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打造更多 “一站式”服务品牌,不断完善全链条服务功能。(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党群部、高科处、市场局、审批审查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27、巩固“两个免于提交”工作成效。对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新增材料、新归集电子证照,一律纳入“两个免于提交”范围,完成对前台受理收件与“一网通办”日常业务办理流程的调整与改造。(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8、深化无人干预自动办理。进一步提升无人干预自动办理覆盖面和办结率,梳理一批流程相对简单的高频办理情形,形成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并完成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或辅助审批应用场景建设。(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9、拓展企业专属网页功能。依托一体化平台信息集成作用,建立健全集政策、办事于一体的复合型企业专属网页,在市场主体填报相关申请材料时自动生成相关填报信息,减少重复性的信息录入。(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0、提升窗口即办件比例。探索“窗口事务官”制度,梳理一批高频且流程相对简单的政务事项,明确具体办理标准,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授权和业务培训,实现事项的当场办理,提升窗口即办件比例。(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八)加强政务数据基础建设

31、加强公共数据归集。对照权责清单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水电气公用事业运营等行业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归集,推动公共数据应归尽归。推动数据汇聚模式由“推”向“拉”转变,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时效性。(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2、促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完善公共数据采集及更新机制,明确数据标准,加强数据采集源头管理和数据治理。建立健全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以数据应用促进数据质量提升的良性循环。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优化考核体系。(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3、推进综合库和主题库建设。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持续优化迭代一体化平台中的各综合库、主题库建设,完成法人综合库和法人主体标签、楼宇经济、法人社会数据等专题库,开展空间地理综合库和海洋与水资源、地下空间、交通资源、生态环境、绿化市容等专题库建设并深化应用。(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4、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调用,围绕“两个免于提交”需求,基本实现政府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全面归集入库。新增实现一批高频电子证照在社会生活化场景中的应用,实现电子印章在行政审批领域的应用全覆盖,推动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实现应用。(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5、加快电子政务云建设。建立政务云业务系统管理规范和标准,完成已投入使用的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实施电子政务云安全加固,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6、加强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数据管理制度,优化公共数据运营工作机制,优化数据运营服务目录,加强运营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数据平台功能建设,为各部门提供业务数据归集、基础数据管理与治理、数据分析等数据服务。构建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安全使用的监管、预警,细化落实公共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大数据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37、强化“好差评”制度。推进“好差评”数据分析,及时整改相关“差评”事项,实施“差评”整改“回头看”,完善差评整改监督机制。(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四、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九)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38、打造企业开办变更和注销最佳服务链。实现各类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推动变更及注销申请全程电子化,探索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形成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探索开通港澳台投资人身份验证简易通道。(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市场局;配合部门:大数据中心)

39、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质量双提升。充分发挥保险市场化手段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监管作用,以自持租赁住宅项目为试点,探索取消强制监理,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替代制度,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探索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政府指导、银行监管、专款专用”监管模式,加强对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收存、支取、使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建立产业项目开设道口免费机制,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在设施养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建交处)

40、深化财产登记“全网通”改革。扩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合作银行名单。优化房地产交易业务联办,将企业间存量房转让除契税外其他税种征缴后置于登记环节,在办税现场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纳税人只收契税,其他税款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完清。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网上缴税服务,打破本区域注册企业只能缴纳买卖本区域房产发生税款的限制。将“最多跑一次”由企业间扩展到所有不动产登记,巩固企业间转移登记“一个环节、90分钟”办结改革,提供现场缴契税即发证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缴税和领证在同一窗口一次办成。(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规资处;配合部门:金贸处、财政处、规土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41、继续提升获得用电用水用气便利度。试点开展供电、供水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接水预装服务,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即可“一键接入”。将低压用电采用的创新机制延伸至10千伏高压接入项目,接电时间压缩20%、环节压缩至2个(申请和接电)。巩固非居民用户供电、供水、供气配套工程免费机制。推行供水、供气、网络等市政接入全过程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推进排水接入全流程主动服务、推广帮办服务。(牵头领导:吴杰;牵头部门:建交处、生态处)

42、深化缴纳税费综合申报改革。推进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临港新片区10条税收征管服务创新举措,拓展“无税无票不申报”范围,扩大本市分支机构属地征管试点范围,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探索推行“掌上办税”,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探索差别化服务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综合运用税收大数据,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优化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实现除存在未开票收入等特殊情况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零材料。(牵头领导:武伟;牵头部门:财政处;配合部门:浦东新区临港税务局、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

43、持续推进跨境贸易降费提速。大力推行“提前申报”,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完善“两段准入”。大力推广各类海关业务网上办理、无陪同查验和在线稽核查。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发挥第三方采信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中的作用,通过制度建设逐步规范采信行为。争取最大限度实现守法企业货物的“无干预通关”,给予对接平台企业更多便利化海关管理措施。争取在洋山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综保处)

44、优化金融服务。发挥银行信贷、保险资金以及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为重点产业项目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优化产融对接通道,提升产融对接效率,建立银政企对接会、创投沙龙等线下交流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放宽申请企业开户条件。推广企业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应用,探索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全流程“无纸化”。发挥信息科技的作用,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牵头领导:袁国华;牵头部门:金贸处)

4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临港分中心功能,发布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白皮书。引导市场主体建立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支持提升企业维权能力、布局海外知识产权等。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托管项目,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加强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浦东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巡回工作站、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联动发展,推动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争议解决工作。(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市场局;配合部门:制度处、金贸处)

46、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在临港新片区内选择1至2家劳动争议多发的街镇或园区建设较为完备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牵头领导:苗挺;牵头部门:社发处;配合部门:制度处)

47、优化创新创业服务。打造大学科技示范园,辐射带动在高校周边形成若干创业集聚区,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落实新一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深化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改革。推动建立研究机构、高校等开放科技成果信息的平台或渠道,便利企业获取各类创新资源。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引进,发布实施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加快建设新型科技创新联合体及研发与转化功能平台、科创项目招标云平台、国际科技离岸孵化基地、全球科技创新成果交易中心、全球跨境技术贸易平台和技术市场协同平台。打造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工业互联网研发和转化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标准实验室建设,强化工业智能融合创新场景示范应用。推动临港新片区跨境技术贸易进行合同登记,支撑临港跨境技术贸易流量和贸易指数。建立并完善符合临港新片区产业创新规律、科学规范的项目过程管理体系,开展专业化、标准化的专项过程管理工作。(牵头领导:吴晓华;牵头部门:高科处;配合单位:投促中心、其他相关部门、各园区平台)

48、优化科技人才服务。加强对留创园分园区的指导,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更多留学人员来临港新片区创新创业,并做好留创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的适用范围,支持科研团队的外籍科研人员及相关重点学科的外籍博士毕业生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最长可申请10年有效的外国人才(R字)签证,其随行家属也可申请相同期限的签证。大力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推行外国科技人才无犯罪记录“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外国人才及团队成员在创业期内可通过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申办工作许可,为外国人才来沪创新创业提供稳定的工作预期。(牵头领导:苗挺;牵头部门:党群部)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为办事主体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APEC商务旅行卡受理流程,助力新片区企业更好地“走出去”。(牵头领导:苗挺;牵头部门:办公室)

49、优化执行合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司法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压缩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全流程环节、时间和成本。(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综治处)

50、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强涉破产事务办理程序规范性建设,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促进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实现重整再生。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办理破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综治处)

(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探索实施备案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改许可和审批为备案,实现“非禁即入”。高标准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各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审查。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强公正监管,构建完善竞争政策实施体系。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开展国际竞争政策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竞争状况研究,营造公平竞争氛围。(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52、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建立健全透明公正高效的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规范,加快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实施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进落实采购意向公开。探索功能类国有企业适用政府采购管理。对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的功能类国企,探索其相关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探索试点境外主体参与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制定准入资格、货物和服务采购内容、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绩效评估等制度。(牵头领导:武伟;牵头部门:财政处)

53、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加强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大法律服务业开放压力测试,探索在临港新片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供商事非诉讼法律服务。探索允许外国律师在向客户披露其外国律师身份的前提下,采用互联网服务、“飞进飞出”等方式出席涉临港新片区相关商事仲裁、调解和斡旋程序。探索在临港新片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探索创新国际商事审判运行机制,依法对临港新片区相关的跨境交易、离岸交易等业务行使司法管辖权。(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建设金融法治试验区,探索形成管委会与“一行两会”、金融法院之间协同机制,推动金融法院临港新片区法庭落地。(牵头领导:袁国华、赵义怀;牵头部门:金贸处、制度处)

(十一)围绕安商稳商全方位强化企业服务

54、强化惠企政策服务。梳理已出台的涉企政策,建立惠企政策数据库,实行标签化管理,及时跟踪政策兑现情况。通过政策智能匹配系统、企业专属网页等方式,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自动匹配、“一键直达”。完善招商引资“四个一”工作机制,优化“企业+人才”双专员服务,设立一对一“政策兑现专员”,强化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设计一系列面向企业的“秒懂手册”,为企业提供精准、通俗的政策服务。(牵头领导:吴晓华;牵头部门:投促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55、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和服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专业、高效的政策咨询和帮办服务。开展企业服务优秀个人、优秀工作组评选及宣传工作。(牵头领导:吴晓华;牵头部门:投促中心;配合部门:制度处、行政服务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56、完善园区服务。不断完善园区服务“软”环境,加强园区与主管部门联动,支持园区加强招商安商稳商,在园区内全面推行帮办服务和企业网格化服务模式。鼓励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点菜服务。(牵头领导:吴晓华;牵头部门:高科处、投促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各园区平台)

57、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和境外人士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制定临港新片区支持国际组织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金贸处、其他相关部门)

58、畅通政企政社沟通。畅通了解企业诉求渠道,强化政企常态化沟通,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维权机制。(牵头领导:吴晓华;牵头部门:投促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十二)加强以评促改和宣传推介

59、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全面对标世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发布2021年临港新片区营商环境发展情况报告,聚焦失分项,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办公室、投促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60、加强营商环境宣传。深入挖掘营商环境优秀做法和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持续提升企业感受度。(牵头领导:赵义怀;牵头部门:制度处;配合部门:办公室、投促中心、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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