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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举措落实自贸区“金改40条”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12        [打印本页] [纠错]

据上海市金融办透露,近日上海召开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组长屠光绍主持会议。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就贯彻落实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的实施方案分工安排建议进行了汇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单位出席,并汇报各自领域对实施方案的考虑情况。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保障局、市工商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屠光绍在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后指出,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出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表明了国家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屠光绍对下一步贯彻落实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增强紧迫感,按照分工安排,有牵头、有汇总,尽快推进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对于需要出台实施细则的,要尽快研究制定;对于能够推出创新实例的,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路径。在工作中,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支持,分工不分家,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金融事关全局,要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推进落实,希望各成员单位发挥能动性,主动与国家主管部门对接,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市场主体的作用,做好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和支持。三是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成果,做好自由贸易账户、“沪港通”等经验总结,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和复制推广工作创造条件。四是完善金融发展环境,做好配套支持。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对上海金融环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要求,也有为各项试点政策落地的配套要求。要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完善金融发展环境的整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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