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2-02-21        [打印本页] [纠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95号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2月18日

证监会,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