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奉贤聚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4 [打印本页] [纠错]
奉贤区金融办:
你办《关于同意上海奉贤聚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预审报告》(沪奉金融办〔2019〕3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奉贤聚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贤聚银小贷公司”)申请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东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共占57.15%股权计6000万股)中的32.15%计3370万股分别转让给上海利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0%计2100万股、上海沪港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计1050万股、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43%计150万股、矿懿电缆(上海)有限公司0.72%计70万股;股东上海光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9.52%计1000万股转让给上海沪港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28.57%计3000万股分别转让给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8.57%计1950万股、上海欧伯尔塑胶有限公司10%计1050万股;自然人股东陈金燕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0.48%计50万股转让给上海沪港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默、郑碎丰、肖书喻分别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2.38%计250万股、0.95%计100万股、0.95%计100万股转让给矿懿电缆(上海)有限公司。
二、请你办在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奉贤聚银小贷公司按要求抓紧办理股东股权转让手续,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股东股权转让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