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奉贤聚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4        [打印本页] [纠错]

奉贤区金融办:

    你办《关于同意上海奉贤聚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预审报告》(沪奉金融办〔20193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奉贤聚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贤聚银小贷公司)申请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东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共占57.15%股权计6000万股)中的32.15%3370万股分别转让给上海利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0%2100万股、上海沪港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1050万股、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43%150万股、矿懿电缆(上海)有限公司0.72%70万股;股东上海光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9.52%1000万股转让给上海沪港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28.57%3000万股分别转让给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8.57%1950万股、上海欧伯尔塑胶有限公司10%1050万股;自然人股东陈金燕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0.48%50万股转让给上海沪港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默、郑碎丰、肖书喻分别将其持有的奉贤聚银小贷公司股权2.38%250万股、0.95%100万股、0.95%100万股转让给矿懿电缆(上海)有限公司。

    二、请你办在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奉贤聚银小贷公司按要求抓紧办理股东股权转让手续,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股东股权转让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