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融丰典当有限公司
股权、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打印本页]

奉贤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融丰典当有限公司股权、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沪奉金融办请〔2022〕6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融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丰典当)股权、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融丰典当股东上海金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43.33%股权、袁自立将持有的公司2.67%股权转让给上海芃策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融丰典当股东袁自立将持有的公司11%股权、袁楚丰将持有的公司18%股权、郭贞安将持有的公司13%股权、上海同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股权转让给俞冠庭;同意融丰典当股东上海同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9%股权转让给上海迦弘工贸有限公司。

转让后,上海芃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融丰典当46%股权,俞冠庭持有融丰典当45%股权,上海迦弘工贸有限公司持有融丰典当9%股权。上海金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袁自立、袁楚丰、郭贞安、上海同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融丰典当。

二、同意融丰典当住所由上海市奉贤区海马路3859弄1号变更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375号。

三、同意融丰典当法定代表人由郭贞安变更为施秀珍。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融丰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