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普罗米斯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退出本市小额贷款
公司试点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打印本页] [纠错]

浦东新区金融局:

你局《关于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退出试点的请示》(沪浦金融〔2020〕103号)收悉。根据《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沪府办发〔2016〕4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及退出管理办法>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沪金融办〔2015〕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浦东新区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普罗米斯小贷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退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普罗米斯小贷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退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二、本批复下达后,请你局督促、指导普罗米斯小贷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在3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消除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与小额贷款相关的内容;及时向上海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住所地公安机关、税务登记机构报送相关变更材料。

三、退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后,普罗米斯小贷公司世纪大道分公司不得开展新的小额贷款业务,之前经营形成的有关债权债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