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27        [打印本页] [纠错]

静安区金融办: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静金融办〔2020〕4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闸北德润小贷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闸北德润小贷公司股东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2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的股权。

二、请你办在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闸北德润小贷公司按要求抓紧办理股东股权转让手续,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股东股权转让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