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上交所与日交所更新签署中日ETF互通合作协议

信息来源:上交所      发布时间:2021-01-26       [打印本页][纠错]

2021年1月25日,第二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以线上方式成功举办。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和日本金融厅长官冰见野良三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出席本次论坛,并在“中日资本市场合作的展望”圆桌论坛环节发表主题演讲。来自中日两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的嘉宾代表展开广泛交流。

上交所与日交所更新签署中日ETF互通合作协议,是本次论坛发布的重要成果。在2019年4月第一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上,两所首次签署中日ETF互通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建立两国资本市场市场ETF互通机制,开辟中日两国资本市场合作新篇章。此次两所更新签署合作协议,为中日ETF互通进一步扩大产品规模、增加产品类型和拓展互通范围奠定了基础。

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左)与日交所集团首席执行官清田瞭(右)更新签署中日ETF互通合作协议

中日ETF互通开通一年半以来,首批产品运行平稳,收益良好,见证了两国市场拓展合作的巨大潜力。中日ETF互通创新性地推动了中日资本市场合作迈入实质性阶段,加强了两国在经贸畅通和资本融通上的联动效应;创新性地发展了全球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模式并获业内高度认可,丰富了两国交易所产品线和投资者跨境资产配置工具箱;创新性地建立两国市场机构共同参与的牵手机制,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合作潜力和竞争动力。

下一步,两所将继续发挥中日ETF互通的合作共赢精神,探索在科创产业、REITs市场及可持续金融领域的交流互鉴,推进两国资本市场合作不断开花结果,全面开拓两国金融合作新局面。

上海金融门户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及其子网站其信息来源注明“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的,其版权属于“上海金融”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所有。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上海金融网站”。

2.凡本网站及其子网站转载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及其子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