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拍拍贷

信息来源:上海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打印本页] [纠错]

来信日期:2020/6/11

信件内容:发放贷款高额年化率。经营范围不当,发放高利贷

回复单位:上海市金融工作局

回复日期:2020/6/17

处理情况:不予受理告知书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来信反映“拍拍贷”平台涉嫌收取高额息费,要求予以查处。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本机关法定职责,您来信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现决定不予受理。根据来信反映的内容,您若认为上述企业涉嫌收取高额息费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寻求裁决。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