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30        [打印本页] [纠错]

2022年,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把政务公开作为履行职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助力和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要工作如下:

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强化公文备案和规范公开。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对新产生的公文,严格公开属性认定,强化主动公开;对历史公文定期开展公开属性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加强公文在局官网的规范发布,强化分类展示,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文号等字段信息。

2.做好局信息公开平台运维。推动局官网“上海金融”信息公开版块全面改版和优化升级,规范栏目设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根据实际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标注修订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健全局官网政务公开版块各栏目专人专责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避免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

3.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持续深化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适时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推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深化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

1.加强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升解读质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点重点解读。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梳理制定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公开发布。推动决策过程公开,以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严格落实会议公开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2022年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局行政办公会计划。

3.推动政府开放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2022年度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金融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在局官网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优化政民互动版块,开设网上咨询功能,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优化调整本系统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对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积极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单独设置网页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通过超链接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

2.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深化“融资担保公司新设法人机构审批”等事项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的办理深度。加强政策梳理和业务流程优化,以方便企业群众高效办事为目标,编制发布场景化、易读懂的办事指南。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审批指南和结果公开。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行业监管办法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审核要点和办事流程,并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指引。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相关机构审批结果的对外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2.加强“上海金融创新奖”评选公开。加强对上一年度获奖项目的公开公示,通过在解放日报上开设专版和专栏、印制获奖项目宣传手册、制作微信长图等方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公开和宣传。启动下一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并多渠道动员转发,吸引更多机构和优质项目参与申报,推动本市金融创新。

3.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成果公开。组织评选第十一批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并在“上海金融”官网公开发布创新名单、案例简介、创新点、应用价值等,鼓励和支持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4.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本市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公示公告,2022年全年至少更新公告一次本市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5.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公开。做好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的信息公开,重点在项目征集、项目公示等阶段,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6.持续扩大陆家嘴论坛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继续办好陆家嘴论坛,持续扩大论坛关注度和影响力,打造国际性、高层次对话平台,促进和深化金融领域的全球对话与合作。依托陆家嘴论坛,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会议全过程公开和宣传报道,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多平台视频、文字、图文直播。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法规处会审,各业务处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策文件解读同步审核机制,对拟发布的政策文件及相关多元化解读材料同步上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审议。

2.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重点、建议提案办理等重要领域,以及公众参与等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力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检查。细化年度任务分解表,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及时督促提醒,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通报。探索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本机关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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