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10-01-07]
  • 电子式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有何不同?
  • 电子式储蓄国债与记账式国债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流动或变现方式:前者只能在发行期认购,不能上市流通,但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前兑取,而且可以用来办理质押贷款以变现,后者可以上市流通,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

    二、到期前变现的收益预知程度:前者在发行时就对提前兑取条件进行了规定,即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可以预知的,投资者无论是持有到期还是提前兑取,都不必承担利率变动风险。后者如果持有到期,则获得到期收益,但如果未到期在二级市场变现,就可能遭遇卖出价低于买入价的情况,就得承担价差损失,甚至遭遇亏本。当然也有可能卖出价高于买入价,这样不但得到相应期限的利息,还能获得价差收益。

    三、发行利率确定机制:前者是财政部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后者则是根据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投标确定。

    四、发行对象:前者只限个人购买,后者个人和机构都可购买。

    五、购买渠道:前者可到首批试点代销银行的各网点购买,后者可到开办了柜台记账式国债业务的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

    结论:追求低风险、稳定收益且缺乏专业知识的客户可选择电子式储蓄国债或凭证式国债,有一定专业知识且愿意承担一定风险的客户可选择记账式国债;倾向于到期一次拿到本息的客户可选择凭证式国债,希望投资期间有现金流的客户可选择电子式储蓄国债的按年付息品种;长期闲置、追求低风险稳定收益的资金更适合投资电子式储蓄国债,也可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的记账式国债品种,并持有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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