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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保监局开展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
自查自纠督导工作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20-05-19       [打印本页][纠错]

记者独家获悉,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向在沪保险公司发布《关于对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为督促上海地区保险机构做好自查,及时掌握推进情况,上海银保监局决定开展自查自纠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前结束。

督导检查方式为:上海银保监局成立专项督导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各公司自查自纠情况,选取部分公司进行现场督导。

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确保自查工作有组织、有方案、有分工。

二是,保险机构在投资决策运行机制、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另类投资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导纠正自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确保自查“无死角”,排查“无遗漏”。

三是,保险机构整改工作有效性,确保本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均已“真改实改,应改尽改”。

根据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及时通过上海银保监局信息交换平台上报自查工作方案、阶段性自查报告和专项自查报告。各保险机构须指定一名自查工作联系人,5月20日前上报督导组,便于统筹安排督导工作时间和内容,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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