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相关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打印本页] [纠错]

2022年3月至7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本市尚未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办法,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体系、银担合作模式等没有规定,目前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核销主要参考《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沪国资委评价〔2014〕7号)等文件要求,代偿损失核销工作难以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持续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结构优化,支持浦东、黄浦、徐汇、杨浦、嘉定、奉贤、松江、金山、临港新片区等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市融资担保中心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各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健全市、区联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市融资担保中心牵头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合作,带动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风险共担、共同发展。同时,我局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适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减费让利等措施,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2022年9月,我局配合市财政局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沪财发〔2022〕5号),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同时,推动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考核机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关于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效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本市申请补偿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普遍低于办法规定的1.2%的最低补偿标准,大部分银行未享受该补偿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沪财发〔2022〕8号),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一方面,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将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另一方面,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五个百分点,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55%。

三、关于“普惠金融应用”效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公共信用数据开放不够全面。主要是商业银行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中用于对企业“精准画像”的水电气、海关进出口等数据,尚无法从“普惠金融应用”取得。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审计要求,我们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目前已依托数交所成功挂牌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的相关数据产品,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用电相关数据服务。同时,我们正会同大数据集团抓紧研究、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模式依法合规开放水电气、海关进出口等数据。

特此公告。

普惠金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